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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祁东县特岗位教师招聘公告
来源:祁东县教育局 日期:2019-12-02 浏览

2013年祁东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13]4号)和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编办《关于做好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13〕15号)精神,我县2013年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到农村小学任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2013年,我县“特岗计划”教师(以下简称特岗教师)招聘小学教师岗位共200个。其中语文50个、数学30个、科学10个、英语55个、美术15个、体育20个、音乐10个、信息技术10个,岗位设置的学校在湖南省毕业生就业网(http://www.hunbys.com)发布。具体情况请登陆该网站查阅《2013年湖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招聘计划》。

  二、招聘原则

  1、实行公开招聘,合同管理。

  2、遵循“定校、定岗”和“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原则。

  三、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普通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2008年元月1日以后获得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至2013年8月31日未满30周岁的往届毕业生。且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志愿服务农村教育,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已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教师资格证确认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的学科要求一致。其中,任教学科为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的,可以报考科学、劳动技术、科技活动任教岗位;任教学科为体育与健康、生物的,可以报考生命与健康常识任教岗位;任教学科为心理健康教育的,可以报考心理教育任教岗位;任教学科为体育与健康的,可以报考体育任教岗位;任教学科为思想政治的,可以报考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思想品德任教岗位。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病和精神病史。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6月3日8:00至6月5日22:00。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

  3、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登陆湖南省毕业生就业网(http://www.hunbys.com),进入报名系统,按《湖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和《湖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招聘报考资格审查登记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查登记表》)栏目及有关要求,客观准确地填具个人信息和应聘岗位志愿(毕业学校、专业等信息要求与相关证书的信息一致,填写全称)。

  (2)报名人员须上传一张一寸免冠彩色近照(照片文件小于100KB)。

  (3)报名人员从《2013年湖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招聘计划》中选择一个岗位作为直接志愿。志愿征集栏设“参加”和“不参加”两个选项,由报名人员自主选择填报,但只能二者选其一。

  (4)省内高校毕业的报名人员须填写本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编号。协议书编号可在湖南省毕业生就业网的“报到证查询”栏目查知。

  (5)填写的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即可提交,并在线打印《报名登记表》(纸质表一式3份)和《资格审查登记表》(纸质表1份),提交给本人毕业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或现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并签署推荐意见。

  4、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系统对报名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在线自动初审。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于6月6日公布。报名人员可登陆报名系统查询本人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5、如出现报名人数不足,拟于6月7日启动全日制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的报名工作,具体安排省教育厅将另行公告,请予以关注。

  6、现场资格确认

  6月中旬进行应聘资格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地点省教育厅将另行公告。

  省内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应聘资格现场确认,由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携应聘者全部材料到省特岗办指定的地点统一集中办理。

  应聘资格现场确认时,应聘者须提交下列材料:

  (1)经本人毕业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或有关单位审核签具推荐意见的《报名登记表》(原件一式3份);

  (2)《资格审查登记表》1份;

  (3)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

  (4)毕业证(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尚未获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及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

  (5)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

  已申请相应教师资格且符合认定条件要求,认定机关尚未给其颁发教师资格证书者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①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原件);②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二级乙等以上);③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教育教学基本能力与素质测试合格证(原件)。

  (6)证明具有教学实践经历的相关材料(原件);

  (7)证明具备优先聘用条件的相关材料(原件)。

  现场资格确认合格者方可参加笔试。参加笔试人员名单于6月20日在湖南省毕业生就业网上公布。报名人员可登陆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现场资格确认结果。

  5、打印准考证

  现场资格确认合格的报名人员于6月26日至28日上网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70%与面试成绩的30%之和。

  (一)笔试

  1、内容以招聘岗位所需学科专业知识为主,兼顾岗位必需的其他知识和技能。采用闭卷方式,时量为120分钟。

  2、时间:6月29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3、地点设长沙市。报考对象所在考点、考室及座位号见《准考证》。

  4、报考人员7月8日可上网查询笔试成绩。

  5、报考人员如对笔试成绩有疑问,可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查分申请书向湖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工作办公室(简称省特岗办)申请查分。受理查分申请的时间为7月8—10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面试

  1、根据特岗教师招聘计划,以县为单位分学段、学科岗位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岗位应聘人员不足时,则从参加了本岗位对应学科笔试且在志愿征集栏填报了“参加”的对象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对象,直至面试人数达到计划数的1.5倍;笔试人数少于学科岗位招聘计划数1.5倍时,全部列为面试对象。

  2、列为面试对象的名单于7月16日公布。

  3、面试主要考察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采取现场抽题说课与专家提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时量15分钟,其中说课10分钟,提问5分钟。说课准备时间30分钟。

  4、列为面试对象的报名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通知书》可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打印。

  5、面试时间为7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省教育厅将另行公告。

  六、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依据招聘计划和应聘人员岗位志愿,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3、体检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对象持《报名登记表》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县教育局报到,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用表为《湖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招聘体检表》(可从网上下载)。

  4、因身体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或本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从已参加本岗位面试的对象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体检对象。如遇本岗位志愿人数仍不足时,则从参加本岗位对应学科(专业)面试且填报了相应“参加”的对象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体检对象。

  5、列为体检对象的名单于7月下旬至8月上旬将分批次在网上公布。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由体检对象登陆祁东教育网(http://www.qdxedu.com)查询,县教育局不再逐个另行通知。

  七、签订聘用合同

  体检合格对象与县教育局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双方签字后即正式确定聘用关系。聘用合同签订时间由体检合格对象登陆祁东教育网(http://www.qdxedu.com)查询,县教育局不再逐个另行通知。

  八、岗前培训

  县教育局对签订聘用合同的特岗教师实施岗前培训,时间4~5天。具体安排由特岗教师登陆祁东教育网(http://www.qdxedu.com)查询,县教育局不再逐个另行通知。

  九、上岗任教

  培训结业后,特岗教师凭《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及省教育厅签发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到县教育局报到,办理有关手续,于秋季学期开学前到合同规定的学校上岗任教。

  十、公布招聘结果

  9月上旬,省教育厅会同省有关部门审核招聘结果,公布2013年特岗教师招聘人员名单。

  十一、聘期待遇

  1、聘用期内,特岗教师的工资待遇及享受的各项优惠政策,户口及档案管理和聘后管理等,详见省教育厅、财政厅、人事厅、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湘教发〔2009〕28号)文件相关规定(可从湖南省毕业生就业网查阅)。

  2、允许特岗教师服兵役。服役期间,保留其特岗教师资格。服役期满,要求重新上岗者,须在服役期满后1个月内向省教育厅特岗办提出书面申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当年7月31日前提出申请的。纳入当年度我省特岗教师招聘计划;当年8月1日后提出申请的,纳入下一年度我省特岗教师招聘计划。经批准重新上岗者,不需要重新考试,由原设岗县直接安排上岗,履行本年度招聘的特岗教师的职责及服务期。服役时间不计为特岗教师服务时间。

  十二、其它规定

  1、提供虚假信息的报名人员,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

  2、考试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并列者全部列为面试对象。

  3、特岗教师招聘各环节中,不得向报考应聘对象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应考复习班。

  4、特岗教师招聘实施过程中,招聘计划与需求信息、报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笔试成绩、确定的面试对象名单与体检和招聘结果等,均通过湖南省毕业生就业网公布,请报名应聘对象及时上网查询。

  5、以上安排如有变动,以作出变动决定的单位或工作机构通知为准。变动信息应提前3天告知报名应聘对象。

  6、对体检合格后主动放弃应聘的对象,取消其2014年度特岗教师报名应聘资格。

  7、招聘的有关通知和公告将陆续在祁东教育网站(http://www.qdxedu.com)上发布,请及时登录查询。

  政策咨询:祁东县教育局 罗旭波

  电话:0734-6259655 13054056550

祁东县教育局

2013年6月1日